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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6-3 16:52:46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石家庄城市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1.学院录取新生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

3.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艺术类招生专业,我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底择优录取,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我院认可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委员会加分或降分相关规定.

6.所有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8.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再根据本专业要求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将调整到其他相关专业。

备注:以上录取原则适用于所有类型考生

专业要求及限制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我院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报考我院空中乘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需满足:

1、身高要求:女生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3、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4、无犯罪史。

三、有色盲色弱者,以下专业不予录取

护理、医学影像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影视编导、数字媒体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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