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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30 16:33:11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江西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西医药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网上录取。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本章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考生统一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接收学生档案。

第十一条 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志愿未满,将按规定征集志愿,录满为止;实行顺序(梯度)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满为止。

第十三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学校专业志愿时,需满足学校有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亦可访问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网址为:http://zsxxw.jxutcm.edu.cn/info/1010/1432.htm。

第十四条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按“学校+专业”投档,学校将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符合专业要求者予以录取,不符合者予以退档,未录满的专业将按规定征集志愿;若按“学校+专业组”投档,学校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本组未录满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不跨组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作退档处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在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对已进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学校按规定对进档考生档案进行审阅,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结合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务必谨慎填报。

第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八条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的毕业生均具有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为教育部中外人文交流中心核准的“中外高水平大学学生交流计划”2024 年度项目高校,分别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昆士兰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合作专业为药学(中高计划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高计划班) 。项目录取的学生培养、管理按照《江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招生简章》和《江西中医药大学中澳 “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学生学业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有关类别专业招生录取

(一)音乐治疗。专业成绩认可生源地所在省统(联)考成绩,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我校。投档排序原则按照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学校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二)中医学(国家免费医学生)。限江西省物理类(必选生物)农村生源考生报考。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考生录取后,在获得学校录取通知前,须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江西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书》。按照协议规定,定向生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该类考生录取后不退档,入学后学费、住宿费由省财政承担。

(三)运动康复。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地划定的体育类普通本科批次(或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该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退档、不更换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当地政策执行。

(四)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是学校与英国博尔顿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该专业部分课程由外教授课,采用英语版教材,仅限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英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为150分计)。

(五)药学(中高计划班)是学校与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仅限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为150分计)。

(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高计划班)是学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作实施“中澳‘2+2’学分互认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仅限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英语单科成绩均按满分为150分计)。

(七)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生、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体检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学校对进档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严格审核。依据专业人才培养和行业就业要求,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强调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别要求。

(一)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的考生,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二)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含“5+3”一体化)、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制药、中药资源与开发、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生物医学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

(三)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以上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医疗保险等专业。

(四)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五)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的考生,慎重报考医药类专业。

(六)护理学专业男女生不限。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男生身高低于1.67米,女生身高低于1.58米,慎重报考。

第二十二条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学校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学校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向已录取的考生寄发由学校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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