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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27 22:56:33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

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考核的要求

思想品德考核要求以生源省份考核结果为准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坚持合法性和公开性的统一。

2.所有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3.在第一次投档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

4.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5.专业录取,凡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在剔除末位同分及多余低分考生后,满足所有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6.学校按照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投档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1.实行“3+1+2”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的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再选科目。2.实行“3+3”模式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最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的选考科目、单科第三高成绩的选考科目。3.非高考改革的省份,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为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理工类依次为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

7.艺术类录取规则,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且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文化课合格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或执行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定)。吉林省美术与设计类按综合分录取,计算办法为: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8.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9.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