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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4-5-23 17:48:40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按“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录取。

第十三条  提档办法:根据生源情况,由我校与生源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商议或按照生源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按投档基准分(考生总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投档基准分相同时,按生源省(区、市)确定的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按照排序位次从高位到低位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二、投档基准分相同但生源省(区、市)未明确投档同分排序规则的,按以下规则排序,按照排序位次从高位到低位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投档录取的省(区、市),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投档录取的省(区、市),分理工、文史两个类别,依次按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与港澳台合作办学)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投档到我校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法类专业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首选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再按普通类专业排序规则依次比较,按照排序位次从高位到低位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专业满分)×5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投档到我校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首选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再按普通类专业排序规则依次比较,按照排序位次从高位到低位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70%+体育统考成绩×(750/专业满分)×30%。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一、按专业测试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投档到我校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项目招生计划(分性别、小项),根据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含小项),依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二、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按以下规则排序和录取

(一)篮球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

专业测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实战能力(比赛)成绩、专项技术投篮成绩、多种变向运球上篮成绩、专项素质摸高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田径项目专业测试成绩同分排序规则

田径(径赛)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对应分值相同时,同小项按照测试成绩(秒)排序择优录取。

田径(田赛)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对应分值相同时,同小项按照测试成绩(米)排序择优录取。

跳高项目考生在试跳高度达到满分情况下,可以继续试跳,直至失败为止,记录最高测试成绩提供招生院校。我校按照官方提供的最高测试成绩(米)排序择优录取。

(三)原则上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若个别项目(含小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等,在高水平运动队总招生计划不变前提下,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项目(含小项)招生计划数和入围考生人数。

(四)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等不能录取到体育教育专业。

(五)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八条 地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录取规则

按自治区教育厅当年有关地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的招生录取要求录取。

第十九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

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按广西招生考试院录取指导意见和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按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集中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一年,经考核合格,直升分流我校本科专业。

第二十条  考生志愿录取优先顺序及方法

优先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身体条件要求、依据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体检不符合条件的,我校不予录取。

二、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为依据。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

(一)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

(二)报考音乐学或音乐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2厘米及以上。

(三)报考舞蹈学或舞蹈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

(四)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五)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2~185 厘米,女生身高 162~175 厘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身体裸露部位(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膝盖上10厘米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以及面部、颈部、手部等)无明显疤痕,肤色好,无纹身,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行走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任何一眼4.7及以上(E字视力表)或者0.5 及以上(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等,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二十二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教学,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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