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及内容
第十条 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方式为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复试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招生工作实际确定。
第十一条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主要为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面试和实验(实践)能力考核。
(一)专业能力考核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为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考试科目一般按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其中图书情报、工程管理、会计硕士的考试科目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且不同于初试、复试科目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二)综合素质考核
1.综合面试由各学科领域复试工作组组织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考核要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考核内容应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诚信评判,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及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一学科领域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2.实验(实践)能力考核对于理工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实验、动手操作技能或设计水平,对于文科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组织,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人不少于5分钟,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第十二条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第十三条 体检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详见入学指南,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成绩的确定与使用
第十五条 各复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参加全国统考,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 = 专业能力考核×50%+综合素质考核×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参加管理类联考,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复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 = 专业能力考核×4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综合素质考核×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
第十六条 综合素质考核成绩由测试人员独立给出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及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由每位测试人员独立给出分数,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第十七条 各项复试成绩及复试总分均作四舍五入处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作四舍五入处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十八条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内容中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任一项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与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2×60%+复试总成绩×40%;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并以此成绩排序,按录取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点击查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http://grs.sjzu.edu.cn/info/1020/44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