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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4-6-3 17:11:18    发布:易考360__大学生必备网

2024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高考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艺术类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 录取时,在省级招办根据当地投档政策及投档规则统一投档后,学院根据已投档考生的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北京市录取时,采用“统考+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录取方式,在历史、政治2门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

第二十条 按有关政策享受文化课加分的考生,学院认可该加分。

第二十一条 戏曲表演(形体训练)专业同时认可多专业(剧种)的合格成绩,招录先后顺序为表演(戏曲形体)、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豫剧)、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蒲剧)。

第二十二条 戏曲表演(戏曲舞美技术)专业同时认可多专业(剧种)的合格成绩,招录先后顺序为表演(戏曲舞台监督)、表演(京剧表演)、表演(昆曲表演)、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豫剧)、表演(地方剧种表演-蒲剧)。

第二十三条 学院音乐表演(器乐演奏)专业只招收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西洋打击乐、二胡、琵琶、中阮、古筝、扬琴、唢呐、竹笛、笙、民族打击乐。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戏剧影视灯光与音响)招考方向只招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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